
法院驳回了被告关于比特币没有内在价值的论点。
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 · 07:32 EDT · 阅读时长2分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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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国最高法院在一起加密货币抢劫案中维持了10年监禁判决,裁定比特币属于可受该国刑法保护的财产。
编号为4929/2569的判决源于一起案件,该案中一名受害者在2022年9月于苏梅岛遭到殴打和威胁后,被迫转账约2.48 BTC。
这批藏匿的比特币当时价值约$50,000,此后其价值上涨了四倍多,达到约$200,000。
根据案件陈述,被告帮助协调了一群外国同伙,他们在咖啡馆袭击了受害者,威胁其家人安全并拿走他的手机,强迫其进行比特币转账。
检察官指控被告犯有共同抢劫、胁迫和袭击等罪行。下级法院判定其有罪,并在考虑其在调查期间配合的情况下,将原判15年刑期减为10年监禁。
被告提出上诉,辩称比特币缺乏内在价值,因此不能构成法律所规定的被取走的财产。
最高法院驳回了这一论点,认定该加密资产具有可证明的经济价值,可在国际市场上交易,并可兑换为现金。法院还考量了泰国《Digital Asset商业法》,该法将加密货币定义为为用作交换媒介而创建的电子数据。
最高法院依据受害者、其妻子及证人一致的证词,以及照片证据和比特币转账记录,维持了原判。此外,法院维持了被告必须归还2.48 BTC或支付赔偿金的命令。
披露:本文由John Chen编辑。如需了解我们如何创建和审核内容,请参阅我们的编辑政策。
